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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章程

序 言

bet365官网下载(以下简称学校)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创建的学校之一。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,先后经历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、华北军区电讯工程专科学校、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工程学校、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等办学时期,1958年迁址西安,1959年被中央确定为20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。1960年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,简称“西军电”;1966年转为地方建制,更名为西北电讯工程学院;1988年更名为bet365官网下载。1998年学校获准成为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。学校先后隶属中央军委、国防科工委、六机部、四机部、电子工业部、机械电子部、信息产业部,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。

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尊重高等教育发展规律,弘扬“崇尚学术、追求卓越”的治学风范,以服务于国家和国防建设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历史使命,走以电子与信息为特色的办学之路,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、研究型、开放式,国内一流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。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,科学发展,保障师生合法权益,建立现代大学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bet365官网下载,简称西电;英译为Xidian University,简称XDU。

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。学校设有北校区(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)和南校区(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266号)。

第四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,由国家举办,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。

第五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、履行相应的义务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。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。

第六条 学校始终践行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的办学宗旨,大力弘扬“艰苦奋斗、自强不息、求真务实、爱国为民”的西电精神,改革创新、内涵发展,打造电子与信息科学领域创新人才的培育基地,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高新技术研发的创新基地,努力成为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、国防现代化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
第七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立德树人,努力培养爱国进取、创新思辨,厚基础、宽口径、精术业、强实践,具有国际视野的行业骨干和引领者。

第八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坚持依法治校、教授治学、民主管理、社会参与,按照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,学校重大事项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。

第九条 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。举办者支持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,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第十条 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:

(一)依法按照学校章程管理学校。

(二)根据社会需求、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相关政策,制定招生方案,自主招生,自主调节院系招生比例。

(三)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、专业,自主制定学位授予标准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位、学历证书和学业证书。

(四)根据教学需要,自主制定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、选编教材,自主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,分级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,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,保证和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。

(五)根据自身条件,自主开展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。

(六)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、高效的原则,自主确定教学、科学研究、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;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,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。

(七)依法自主开展与境内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,建立各级教学、科研基地。

(八)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、国家财政性资助、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。

(九)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,并保有对非法干扰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。

(十)根据学校管理需要,依照法律法规,自主制定学校规章管理制度。

(十一)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。

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履行以下义务:

(一)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,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执行国家教育政策。

(二)维护受教育者、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
(三)依法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,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。

(四)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,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。

(五)履行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项基本职能。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第二章 办学活动

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,倡导“团结、勤奋、求实、创新”的优良校风,坚守“厚德、求真、砺学、笃行”的校训,涵养“团结、和谐、包容、进取”的西电风尚。

第十三条 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是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,包括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。其他教育形式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、网络教育、继续教育等。

第十四条 学校以电子与信息学科为主,工、理、管、文、经、军多学科协调发展,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、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需要,结合学校战略规划、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,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。

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加强招生管理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确保招生的公平和公正。

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学科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组织实施教学活动,授予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,根据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,设置直博、本硕博连读制,根据学籍管理规定,按照学分制开展具体教学管理。

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,通过设立校院两级教学委员会、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织,对教学质量、教学管理、学生学习状态等进行监控和评价,保证学校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。

第十八条 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、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、陕西省人民政府、西安市人民政府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等五方共建,坚持协同创新,鼓励国际合作办学,探索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。

第十九条 学校坚持政产学研用协调发展,通过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成果转化实现知识创新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,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,为国民经济、国防建设、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科技服务。

第二十条 学校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和科学研究氛围,提倡学术自由。倡导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,反对和严惩学术不端行为。

第二十一条 学校开展科学研究,开展高水平的科研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,注重科研人才的培养,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,鼓励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,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。坚持面向科技前沿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
第二十二条 学校加强和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,鼓励创新,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,鼓励科技成果转化,激发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提升科研质量和效益。

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、独具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,培育以追求科学精神为核心的学术文化,构建符合现代大学理念的制度文化,倡导健康丰富、阳光进取的文化生活。

第三章 学 生

第二十四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、取得入学资格,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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