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责:
1.负责贯彻、落实、执行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进行艺术教育的相关规定和任务。
2.负责担任大学生艺术团技术指导;
3.负责协助、参与、指导校工会、校团委开展的各项校园文化艺术活动;
4.负责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相关工作。办公电话:南校区(029)81891672 北校区(029)88202232部门邮箱:ysjy@xidian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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